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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清點:
郵購商品外箱破損請勿簽收,於收到產品當日,需先確認品項、數量是否正確,並立即檢查相關配件是否齊全,未於收貨當日告知短少視同同意產品及配件數量無誤,於隔日後提出短少者視同無效。現場購買者須於現場清點,離開後視同產品及配件數量無誤。在未確認商品使用無虞前,請保留發票及商品原包裝。
黃金七日:
商品有任何損壞或瑕疵時(不含人為意外損壞、蓄意破壞),請於收貨日起七日內來電告知,以便安排換貨事宜,其產生的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逾期恕不受理換貨程序。超過七日,發現產品有瑕疵,只能辦理送修程序。
郵寄換貨:
除商品瑕疵外,退換貨產生的運費皆由訂購人負擔。郵寄商品退貨僅退還商品本身金額,運費無法退還。(若非商品本身有任何損壞或瑕疵,而欲換貨者,其產生的運費由訂購人自行負擔。包括寄回楔石的費用及我們第二次寄給您的費用80元,若更換產品價差高於1500元,則可免運費) |